鼓励造林措施
从1998年起,投资造林的,个人100亩以上,集体500亩以上的,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在第一代砍伐时减免农林特产税;个人1000亩以上的、集体2000亩以上的,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给予木材经营权;个人3000亩以上的、集体5000亩以上的,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给予返还50%的育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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