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申办程序
植物检疫程序:
1、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向检疫站提出检疫申请。
2、检疫站森检人员在2日内前往现场作产地检疫或调运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发给证书。
植物检疫范围:
1、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2、乔木、灌木、竹材、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
3、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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