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股(纪监室与其合署办公)
1、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人事、计划生育、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出国出境政审、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
2、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
3、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5、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考察考核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6、检查、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团体工作。
8、指导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林业技校的招生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11、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2、调查、核实股级以下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13、指导、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14、制订党风廉政制度、管理股级以下的廉政档案。
15、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交办的任务。